麻省理工学院是美国培养高级科技人才和管理人才、从事科学与技术教育与研究的一所私立大学。该学院的数学教授蓝勃,在他系上的公布栏写下一道他觉得十分困难的题目,希望他那些杰出的学生能解开答案,可是却无人能解。结果一个年轻的清洁工却在下课打扫时,发现了这道数学题并轻易的解开这个难题。蓝勃教授在找不到真正的解题人之后,又下了另一道更难的题目,要找出这个数学天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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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情(empathy),也称神入、同理心,是一种能够设身处地地站在他人的立场,感同身受地体会和理解他人情感的能力。英文单词“empathy”源于古希腊文“empatheia”,其中em的意思是 “进入、朝向(in,at)”,patheia的意思是“激情或痛苦(passion or suffering)”。这个词被德国哲学家赫尔曼·洛采(Hermann Lotze)和德国美学家罗伯特·费舍尔(Robert Vischer)改编并创造了德语单词“Einfühlung”,最早被用在美学领域。1897年德国哲学家西奥多·立普斯(Theodor Lipps)将其引入心理学,1909年,英国心理学家爱德华·铁钦纳(Edward B. Titchener)将其编译为英文“empat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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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过一个发生在国外的真实故事,说的是一群孩子去度假村参加一个课程,结束的时候,度假村的年轻女工作人员在引领孩子离开时不小心弄丢了一个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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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商高的人,会从一个更长远更宏观的角度审视和维系融洽的人际关系。
...天气变化不仅影响人的生理健康,对人的心理活动也有重要影响。好的气象条件可使人们情绪高涨,心情舒畅,生活质量和工作效率提高;而不好的气象条件会使人情绪低落,心情烦闷,懒惰无力,精神萎靡,甚至会导致精神和行为异常。世界卫生组织的资料表明,1982—1983年的“厄尔尼诺现象”,使全球大约10万人患上了抑郁症,精神病的发病率大幅度上升,交通事故也大量增加。
...刑事古典学派(旧派)以客观主义为基础的行为刑法,在犯罪行为与犯罪人格的关系上基本走向了一个极端。行为刑法是一种法定的规则,依据此规则刑事可罚性是与在行为构成方面加以限定的单一行为(或者可能情况下的多个行为)相联系的,同时惩罚仅表现为对单个行为的反应,而不表现为对行为人整体生活导向的反应,更不是表现为对一种行为人所期待的未来危险的反应。[13]旧派虽有新旧两派之分,但其根本都在于强调法治原则及客观主义。旧派以犯罪行为为中心构建刑法理论,强调注重表现于外部之行为及其实害的特色,使得犯罪行为这种犯罪的最直观形式游离在犯罪人格之外,具有了独立性,成为刑法学体系的核心基石。尤其在前期旧派那里,行为人主观的危险性除行为时的故意、过失外,在行为刑法中几乎被忽视,犯罪人格难以进人旧派刑法学者的视域。这样在犯罪行为与犯罪人格的关系上,旧派的观点无疑是非决定说的,即犯罪行为是犯罪人自由意志的产物,是犯罪主观心理的外化,被剥离犯罪行为的犯罪人格不具有刑法意义上的独立性,否定犯罪行为是犯罪人格的征表。由于犯罪主观心理、犯罪主体等与犯罪人格难以割裂,这为后期旧派在犯罪人格上的被动调整,在行为刑法的框架内逐步吸纳行为人刑法的思想,预埋了伏笔。
...人的社会化过程始于婴儿最初与人接触的那一刻,在达到成年前,就已完成了基本社会化。然而,人的生命周期及社会生活的发展变化使得个体的社会地位会发生变动。面对新情况和新环境,成年人依然需要不断学习新的社会角色,适应新的社会环境,正是由于这些原因,人的社会化将继续终生,从不同的年龄阶段划分,社会化可以分为儿童社会化、青少年社会化、成年后的继续社会化。
...人类的知识与才能不是天赋的,直立行走和言语也并非天生的本能。所有这些都是后天社会实践和劳动的产物。从出生到上小学以前这个年龄阶段,对人的身心发展极为重要。因为在这个阶段,人脑的发育有不同的年龄特点,言语的发展可能有一个关键期(发音系统逐渐形成比较稳定的神经通路,以后要重新改变,非常困难)。错过这个关键期,会给人的心理发展带来无法挽回的损失。因此长期脱离人类社会环境的幼童,就不会产生人所具有的脑的功能,也不可能产生与语言相联系的抽象思维和人的意识。成人如果由于某种原因长期离开人类社会后又重新返回时,则不会出现上述情况。这就从正反两个方面证明了人类社会环境对婴幼儿身心发展所起的决定性作用。
...最近笔者翻看了建国以来的所谓惊天大案,其中以杨新海、成瑞龙和彭妙计最为引人瞩目,为什么?因为这几起嫌疑人都是有犯罪人格,很值得心理学领域的研究,这样,我列出杨新海所做的案子的单子,你们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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